视频监控系统系统一般由前端、传输、控制及显示记录四个主要部分组成。前端部分包括一台或多台摄像机以及与之配套的镜头、云台、防护罩、解码驱动器等;传输部分包括电缆和/或光缆,以及可能的有线/无线信号调制解调设备等;控制部分主要包括视频切换器、云台镜头控制器、操作键盘、种类控制通信接口、电源和与之配套的控制台、监视器柜等;显示记录设备主要包括监视器、录像机、多画面分割器等。
视频监控系统系统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,一种是本地独立工作,不支持网络传输、远程网络监控的监控系统。这种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常适用于内部应用,监控端和被监控端都需要固定好地点,早期的视频监控系统普遍是这种类型。另一种既可本地独立工作,也可联网协同工作,特点是支持远程网络监控,只要有密码有联网计算机,随时随地可以进行安防监控,以网络人为代表。
视频监控系统已经在大多数场所使用,优点就是能实时记录下物体的行为动作,根据存储介介质的大小确定存储的时间,能够调取以前录制的录像。但单独使用的视频监控系统缺点也很明显,只能作为记录事实过程来使用,在没有人看守情况下,一旦意外发生不能及时收到相关信息。只能事后调取录像。如果视频监控系统系统被破坏,也将无法调用。